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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室之隶属及任务:

依据本公司组织,稽核室隶属董事会,目前设置一名稽核主管兼稽核人员,执行本公司相关之内部稽核作业,以确保内控制度落实执行。

内部稽核之组织及运作
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资格及训练:

为加强稽核人员素质及提升稽核人员专业素养,本公司稽核人员任用资格均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及证期会规定内部稽核人员应具备之条件,另依据本公司之「分层负责办法」规定,公司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及薪资报酬均需签报经董事长核可、内部稽核主管任免需经审计委员会通过后报董事会同意,又人员专业训练方面,每年均持续进修并参加主管机关指定机构所举办之内部稽核讲习及各项相关业务专业训练课程,符合法令规定的时数,以提升稽核品质及能力。

工作内容:

本公司于每年年底依据各单位自行检查之风险评估及『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第十三条「公开发行公司内部稽核单位应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年度稽核计画,包括每月应稽核之项目,据以检查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列为每年年度稽核计划之稽核项目,拟订稽核计划,先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呈董事会核定通过,即依稽核计划办理查核工作。

内部稽核之执行:

本公司稽核室订有『内部稽核总则』,据以对内部控制制度之各项规定与业务流程进行查核,以判断现行规定、程序是否已具适当之内部控制,除将稽核发现据实揭露于稽核报告,呈送相关主管及独立董事外,并定期追踪其改善情形,另依『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定期于“公开资讯观测站”申报各项内部稽核相关作业。

督导内部控制制度自行评估:

本公司订有『内部控制制度自行检查作业程序』,据以督导各单位(含子公司)定期自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由稽核室汇整内部控制自行评估结果,及稽核室查核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后,出具评估报告,作为董事会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主要依据。

与董事会/独立董事沟通情形:
  • 本公司每月将稽核报告及缺失改善追踪情形交付独立董事核阅。
  • 独立董事就报告的内容视情况需要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直接与内部稽核主管联系或指示,沟通情形良好。
  • 独立董事均参加董事会。稽核主管亦列席董事会进行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 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年度沟通情形请详本公司网页「投资人专区/公司治理/审计委员会」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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